2025年我校将计划招收国家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实行自愿考试报名,统一考试、适合降分、单独划线的特殊政策手段。
1、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1、拥护中共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规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区域经济社会进步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区域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外贸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后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或本科结业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不含自学考试生和互联网教育学生),且符合考试报名学院相关需求(见招生专业介绍)。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4、年龄一般低于40周岁。
5、身体情况符合规定的体检需要。
考试报名方法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试报名方法相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的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
2、招生范围
生源范围:西部11省(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中国大陆西藏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职员。
3、考试和录取
1、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学校依据国家基本需要实行复试。
2、在职考生,由拟录取考生与我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由拟录取考生与我校、生源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方可录取。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不予录取。
3、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由我校发录取公告书,学生持录取公告书到基础培训点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入门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常识的学习,加大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4、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规范,不能从事任何宗教活动。
5、培养经费按国家统一标准由国家财政核拨,并在基本学制内可享受专项奖学金4000元/年。
4、毕业生就业
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到定向区域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中国大陆西藏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职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需要回外贸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培养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法等按协议书规定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