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发布《北京引进毕业生管理方法》。明确本市将打造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对毕业生实行精确引进、分级管理,全国高校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北京区域高校、京外区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按时获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都在引进范围之内。同时,毕业两年内第一次就业的毕业生也参照实行。
《方法》做了这类规定
一睹为快
引进毕业生重点保障城市进步需要
《方法》明确,引进毕业生重点支持本市进步策略、重大规划推行、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范围基本需要;扶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进步;同时,参考当年需要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留用状况。各区围绕地区功能定位,综合考量用人单位进步前景、财税贡献、吸纳就业、培养留用毕业生等状况进行指标分配。
同时明确,对于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假如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开创者,且创办企业时本人持有股份比率高于10%,创业企业又是重点进步的产业,革新创业效果突出或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也可以申请办理引进。
明确用人单位和引进毕业生条件
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要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在本市行政地区内登记注册;二是运行情况好,依法纳税;三是拥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四是主管单位规定的当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对于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适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进步需要,与职位匹配度高。办理引进时原则上本科低于26周岁,硕士研究生低于30周岁,博士研究生低于35周岁。同时还应拥有以下条件之1、一是硕士及博士毕业生;二是北京区域高校、京外区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三是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职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的可以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四是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职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五是郊区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职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六是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职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职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打造好引人用人留人环境
《方法》明确,引进毕业生工作实行哪个引进哪个负责,哪个用人哪个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需要主管单位对毕业生实行为期三年的培养留用跟踪问效,用人单位要打造有效的交流途径,让毕业生知道单位进步、运行和落户年限等状况,维持引进毕业生队伍稳定。毕业生要做到诚实诚信,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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